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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罪名“窝藏犯” 老妇上访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0日17:47 天府早报

  8日上午,成都市锦江区法院琉璃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名誉侵权案。原告是一位名叫李廷惠的瘦小老妇。19年来,这位看似柔弱,实则刚强的妇女为了洗脱“窝藏犯”的“罪名”,四处上访申诉,最终将给她扣“帽子”的村三圣乡花果村委会推上了法庭。

  飞来横祸

  1981年5月14日晚,时任花果大队民兵连长的曾武成(现为该村党支书),带领数十个民兵乘车来到她家,声称她的家人偷窃了东西、窝藏脏物。随后,这伙人开始“抄家”,将李家粮食、衣服、木板等东西全都搬走。不久,该大队管理委员会以“李廷惠窝藏木材”的罪名对她家处以50元的罚款,大队民兵连又宣布停止她和丈夫参加生产队劳动。从此以后,李廷惠一家人因此“罪名”遭到全村人的白眼,而且由于被剥夺了劳动权利,全家人生活无着,李廷惠不得不靠捡垃圾谋生,养育三个幼小的子女。

  19年漫长申冤路

  好好的家庭无端被抄,还蒙上“窝藏犯”的莫须有罪名,李廷惠实难接受。19年来,她不停地奔波于乡政府、检察院,想“洗掉”自己的不白之冤。今年年初,万般无奈之下,她找到商正法律事务所,委托该所律师向锦江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三圣乡花果村村委会恢复她的名誉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36万元。

  三圣乡花果村委会:没有名誉侵权

  被告三圣乡花果村委会却辩称,当时被告接到科仪公司的请求,说该公司一职员将该公司一些东西放在李廷惠家,村委会便派曾武成去李家找还东西,当时曾没有公开宣称李廷惠是小偷、窝藏犯,但有些过激行动。1983年,村委会归还了李家财产,并补偿了120元钱。曾武成也申明他从未宣称过李廷惠是“窝藏犯”。

  据了解,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锦江区法院琉璃法庭将对本案择日宣判。记者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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