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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客挑战携物乘车购票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2日15:59 北京晚报

  本报讯:5月10日,北京西城法院受理了全市首起因为乘客携带行李包购买电汽车票而起诉北京市公交总公司电汽车客运分公司返还票款的案件,涉案票款仅为1元。

  杨某于今年4月14日下午4点多钟,从动物园站上了102路电车,当售票员要求杨某为其所带的行李包购买车票时,杨某提出异议。售票员指着车厢里张贴的告示让杨某看,此告示称:“携带物品占用一个客位面积时,其物品需另购同程车票1张……”杨某认为客运分公司以此方式向乘客收取票款,是不合理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要求客运分公司返还票款1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携物乘车购票制度在我市已经实行多年,市民对此制度普遍采取默认的态度,但这种规定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还有待于法院的认定。(徐占生刘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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