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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公路女收费员的潘长河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5日03:31 辽沈晚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栾俊学报道)昨日,记者从高速公路铁岭南收费站获悉,他们已向拒绝补交通行费并殴打女收费员的潘长河下发补交通知书和罚款通知书。高速公路管理局对潘长河处罚2000元。铁岭南收费站同时将罚款通知单送达辽M01244车所属单位铁岭发电厂运输公司。

  上周五,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报表扬收费员李杰。女收费员李杰执行公务遭殴打事件在社会上受到普遍关注。上周末,沈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领导代表全院职工向李杰表示慰问,并表示要尽快使李杰康复。

  另据了解,铁岭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已经着手调查铁岭交警支队警官潘洪泽在这起暴力事件中的有关情况。

  昨日,辽宁省有关负责人在向记者介绍情况时强调,在高速公路交通费调整后,车辆通过收费站应主动向收费员提供车辆的座位数或吨位数。谎报或少报的车辆,一经收费员发现后将令其补交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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