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辽沈晚报> 新闻报道
 


公路收费员被打续闻:记者探访打人者未果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6日01:15 辽沈晚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栾俊学报道)本报追踪报道《嚣张男女暴打收费员》连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高速公路铁岭南收费站对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处理上持有疑义,特别是对被拘留以外的另外3人取消罚款一事反映极大。昨日,记者接到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铁岭读者的电话,他说,被拘留的刘艳敏、庞丽艳没在拘留所。当记者询问有什么根据时,他却拒绝回答。

  为澄清这种没有根据的推测,本报记者昨日下午3时驱车来到铁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记者向接待室的一位干警亮出证件,说明要采访拘留所中刘艳敏、庞丽艳两位当事人时,这位干警向看守所副所长王宝奎做了汇报。王宝奎看了记者证说,两位当事人是在我们看守所,但你必须有办案单位的证明才能见当事人。

  记者立即将电话打到了此案的办案单位铁岭市公安局银州分局龙山乡公安派出所,向主办案件的所长王家海说明要采访正在拘留中的当事人刘艳敏、庞丽艳,并说明看守所让办案单位出面出手续才能采访,请求派出所能否派人到看守所来一下。王所长要记者到派出所面谈。

  记者留下随行的两个人,乘车来到派出所。王所长对记者解释,派出所与看守所是两家单位,看守所不归派出所管,无法出这个手续。看守所一位负责人把电话打到了龙山乡派出所,告诉王家海,如果要见人必须由派出所提审。王所长告诉记者,这案子已经处理完了,派出所无需再提审。记者强调在追踪采访这一事件过程中一直未能见到两位当事人,而且整个事件没有结束,有必要采访当事人时,王所长说他无法出文字手续,因为“拘留所不归派出所管,派出所也不归拘留所管。”

  记者回到看守所后,看守所的王宝奎说,只要有办案单位的提审手续,就可让记者见两位当事人,记者强调要见当事人的必要时,他向记者提供了监管支队一位负责人的电话,当记者用电话与这位负责人沟通并说明采访意图后,也未能得到允许。记者又用电话找银州分局一负责人,未能找到。

  记者离开拘留所的时间是下午4时16分。我们不会相信被拘留的两位当事人没有在看守所中的说法,但作为一直在追踪这起暴力事件的记者通过什么渠道才能采访到拘留所里的两位女当事人呢?

  另外一位参与暴力事件的潘长河至今躺在医院里,看来对他的拘留成了一个难题。


(本文由《辽沈晚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殴打公路女收费员的潘长河受处罚
          监控器摄下罕见一幕:嚣张男女暴打收费员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欢迎下载信息即时传送软件-新浪点点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辽沈晚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