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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的武钢实业公司物资工业公司业务员丁建忠,昨日被判刑8年。 丁建忠曾于1996年4月至1999年11月,先后担任武钢兴达公司新兴加工厂第一副厂长、厂长。他在主管本厂轧辊改制加工业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签字同意并让厂财务室支付业务联系人余某劳务费。余某则先后17次送钱到丁家,共计8.12万元。此外,丁还在另一起业务活动中,先后3次接受余某“感谢费”共4万元。今年2月22日,丁建忠被刑事拘留。他主动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青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有自首情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丁表示服从判决。 相关报道:原广西交通厅党组书记褚之田因受贿被开除党籍 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涉嫌受贿被捕 江苏沭阳粮食局原局长受贿十万判刑十年 陪审团开始看IBF主席受贿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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