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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片菠萝要人一命 行凶者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5日12:0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卢冬红 通讯员刘越)因碰掉两片菠萝,竟引发双方斗殴,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1999年8月25日晚9时许,谢益辉骑自行车路过汕头市金湖桥东段北侧时,碰掉刘电生在桥上摆卖的两片菠萝片,刘电生、刘营生两兄弟向谢索要赔偿而引发纠纷。谢遂传呼老乡温来生、李火花(在逃)持械前来相助。温、李赶到现场后,恰遇刘电生之胞兄刘竹生、刘讲生及亲戚刘仪财闻讯也持械赶到现场,双方在桥上斗殴。 刘竹生持一把尖刀刺中温来生胸部,温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竹生、谢益辉多处被刺伤。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刘竹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仪财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谢益辉被判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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