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生活日报> 新闻报道
 




编造“爆炸新闻” 诽谤罪名加身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5日14:42 生活日报

  本报济南5月24日讯:(通讯员市中法记者赵志祥)身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于某,竟到处张贴小字报,编造4名同事嫖娼被捉的“特大爆炸新闻”,近日,市中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于某与周某等4人均为市中区政府舜玉路街道办事处东八里洼居委会工作人员,由于心怀不满,于某编造了“周某等4人3月8日23时30分,在北园联四村某大酒店嫖娼时被派出所当场抓获,当夜罚款两万元,但他们为保证不公开身份,又补交了两万元”的小字报。于4月5日凌晨在东八里洼村多处电线杆上、墙上、门上等处张贴。

  两天后,接到舜玉路办事处报案的公安机关经排查,发现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对于某传唤时从其身上发现了由其书写的“揭露东八党支部集体嫖娼案”的材料和管制刀具两把。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拘留15天的于某,在审查过程中供认了张贴上述小字报诽谤他人的犯罪事实。

  宣判后,于某不服,并提出上诉。





发表评论 

参与CNNIC有奖调查,申请十佳网站评选投票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生活日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