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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化州讯:化州市新安镇52岁的彭亚其心有苦楚,却告状无门:新安人民法庭拖欠彭某数十万元,多年来却一直以白条了事,难道法庭欠款就可以不了了之? 1996年末,彭某与新安法庭签下合同,彭某为法庭承建三层半共600平方米综合楼,包括内外装修、化粪池、水沟等。1997年,综合楼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经双方结算总造价为42万元。新安法庭除施工期间先后付出15万元预支款外,于1998年1月1日由新安法庭三名法官签名写下一张246068,3元欠条后至今分文未付。彭某多年来跑法院磨破脚皮嘴皮却讨不回一分钱。如今债主索款,儿子辍学,彭某苦叹:法院欠款,怎么告! 据新安法庭一名知情法官解释,法庭与彭某签合同前有开支权,但收楼后开支权被上级法院收回。彭某的欠款何时才能支付,完全取决于上级法院的拨给与否。化州市法院黄兴南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化州一些法庭都存在拖欠“建庭款”现象。其中新安法庭因数额最大而最难解决。目前该院正在争取上级支持,至少也要支付彭某部分欠款。(林映辉) 相关报道:欠债千万不还 董事长昨被铐走 欠债人以“三陪女”通讯录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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