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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下组织部长”陈时松今日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30日14:29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杭州5月30日消息:备受关注的“地下组织部长”陈时松受贿、介绍贿赂、行贿一案今天上午在温州市龙湾 区人民法院开庭,昔日威风八面的瑞安“老太”被押上法庭受审。

  陈时松现年45岁,文盲,原系瑞安市莘塍镇中村村党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前不久,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经 济犯 罪,将之依法逮捕。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取消其市人大代表资格。此案由温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温州市龙湾 区检察 院审查起诉。

  公诉人依法查明,陈时松在担任瑞安市莘塍镇中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 法收受他人钱财。从1993年至1996年,陈时松共计受贿12.85万元。龙湾区检察院指控,陈时松还曾多次 为人“ 跑官要官”,并从中介绍贿赂。这个号称“地下组织部长”的陈时松有一手恶毒的政治流氓手段,即跟踪、盯梢干部 ,探挖他 人隐私。他凭借这一“看家本领”,逐渐成为瑞安市社会的“头面人物”,人称“老太”(太上皇之意)。后来, 与时任瑞安 市委书记叶会巨结成“利益共同体”。1997至1998年两年中,陈时松与叶会巨沆瀣一气,帮助4名干部 提职(两名副 市级、两名科局级)。由此,他帮助“受益人”转给原瑞安市委书记叶会巨贿赂款3.5万元,并将自己截留 的4.2万元用 于给其他干部请客送礼。

  检察机关起诉称,1995年底和1997年底,陈时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向时任瑞安市政府某领导(已判 )两 次行贿共计1.5万元。

  公诉人根据以上确凿的事实认为,陈时松的犯罪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受贿罪 、介 绍受贿罪和行贿罪,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特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惩处。今日的庭审控辩双方均到庭。陈时松的辩护 人依法 为之进行了辩护。至新华社上午发稿时止,庭审仍在进行。据悉,本案将会作出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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