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中新社网站 > 新闻报道




学生寄宿受伤害 家长告学校受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01日10:29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北京6月1日消息:学生在寄宿学校内遭受伤害,学校是否有责任?5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 理了一起学生家长状告学校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1998年11月20日,在北京市某寄宿学校就读的原告之子郑云与学生杜华(均系化名 )发 生冲突,杜华用膝盖猛击郑云的阴部。郑云被送到医院救治,部分睾丸、输精管和附睾手术切除。1999年3月21 日,郑 云在感觉到治疗无望,将永久性失去性和生育功能的情况下,在家中服用大量药物自杀身亡。1999年8月17日 ,杜华被 房山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经原告申诉,此案将进行重审。原告认为,学校对郑云受 伤害及自杀 身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其告上法庭。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对在其处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负有监护义务,有责任保护 学生 在校期间不受到任何人身伤害。被告没有尽到其管理和监护职责。要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 0万元 ;精神损害赔偿金180万元。

  被告则认为,原告之子郑云自杀的原因不详,没有证据证明郑云自杀与被告有关。郑云受伤系杜华刑事犯罪所致 ,被 告没有过错。郑云受伤后,被告曾多次派人慰问,给予了充分的善意关怀。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此案还在审理中。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参与CNNIC万元有奖调查,请支持新浪网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中新社网站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