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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起事端砍死人 一中学生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13日12:07 云南日报

  日前,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并核准,曲靖市富源县后所中学学生敖成绕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才20岁的敖成绕,与敖显龙同校,二人平素就有矛盾。1999年6月23日22时许,敖成绕在该校一楼过道撞了敖显龙一下,敖显龙即质问敖成绕,随即敖显龙、肖云飞、肖恩祥3人打了敖成绕两个耳光,并狠狠地踢了一脚。敖成绕即拿出随身携带的长刀追杀3人,砍伤肖云飞头面部及背部。接着,敖成绕又追砍敖显龙。当敖显龙跑至学校操场一斜坡处时,一跤滑倒,被手持长刀的敖成绕追上,敖成绕即按住敖显龙并朝其左腋猛刺一刀,顿时,敖显龙血喷如柱,敖成绕吓得拔腿就跑,马上逃离了现场。敖显龙被他人送医院抢救,因血流过多死亡。当日23时,敖成绕回到家后,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将事情说与其父母,其父母深知案情重大,当下带儿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敖成绕在学校故意挑起事端,在发生冲突后又持刀追砍被害人敖显龙,致敖显龙被砍伤致死,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但鉴于被害人敖显龙及其同伴对本案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酌情从轻判处被告人敖成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施家三(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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