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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过了夜里12点再坐电梯每人就得交上两元钱。要说这事儿你可能不信,可这就发生在海淀区颐源居9号楼“北量”家属楼内,而且还是近几天出台的“新规定”。 昨天,住在9号楼20层的王先生打电话给本报社会新闻热线,说14日那天夜里,上“大一”的女儿因学校有活动回家晚了一点儿,坐电梯时电梯工称要收2元的乘梯费。到了第二天,他出电梯时电梯工追着他要钱。王先生被弄得莫名其妙,细一问才知:物业出了新规定,凡在午夜12点后有特殊情况乘梯者,每人交2元钱。王先生到了单位越想越不对劲儿,物业和其他各种费用他都按时交了,怎么又冒出个“电梯费”呢?他打电话向市物价局和海淀区物价局咨询,都说没有这种收费规定。王先生还告诉记者,9号楼的电梯是从早上6点到夜间12点,其他时间休息。在此之前,遇到楼内有急症病人等情况叫电梯工,他们也给开梯,只是这两天的新规定不知从何而来。 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处。据有关负责人讲,居民每年交一次电梯费后,物业不能再次以其他名目收取电梯费。显然,9号楼的收费是不合理的。而且有关部门早已做出规定,小区电梯必须提供24小时服务。记者又给9号楼的物业部门打电话,可始终没人接。 记者了解到,9号楼有300多户居民。用王先生的话说,现在夏天到了,人们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要是天天这么收费,全楼的人怎么受得了。本报记者龙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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