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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0日讯:针对当前迪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里贩卖、服用毒品“摇头丸”日趋突出的问题,北京市公安局今天在安康医院组织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就“摇头丸”对人体的危害,服用、贩卖“摇头丸”的处罚和量刑等问题进行座谈。会议认为,要加大打击服用、贩卖“摇头丸”违法犯罪的力度,遏制“摇头丸”发展蔓延的势头。 据了解,自1996年以来,北京市查获服用、贩卖“摇头丸”案件1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二百余人次,其中今年1月至5月就占74起。此类案件上升、蔓延的势头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据专家介绍,摇头丸是一种含有冰毒成分,让人兴奋,能麻痹和破坏人体神经系统,并能使人成瘾的毒品。长期服用,会出现血压升高,心律、脉搏加快等症状,可产生心血管功能障碍,严重者可突发心脏病,甚至猝死;心理上出现抑郁、失眠、焦虑、神经错乱等症状,严重者产生精神障碍,有自杀倾向。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委员、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名誉所长蔡志基教授介绍说,在许多国家,“摇头丸”被称为“疯药”,服用者性格扭曲,暴躁狂怒,与人为敌,容易引发强奸、杀人等暴力犯罪。 对于迪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存在的贩卖、服用“摇头丸”问题,与会专家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娱乐场所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涉嫌“摇头丸”毒品违法犯罪,对容留、纵容他人从事“摇头丸”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记者翟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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