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法制日报 > 新闻报道


下载新浪即时信息软件
新浪点点通















您还可以通过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树枝压断电缆致行人死亡 两种判决无所适从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28日09:45 法制日报

  惨祸源于下大雪

  1999年1月10日夜,一场罕见的大雪静悄悄地光临了春城昆明,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银妆素裹的南国明珠分外妖娆。很少见过如此大雪的昆明市民异常兴奋,天一亮便扶老携幼,带着相机赏雪拍景。

  和往常一样,在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装修工程管理的梁日长(广东省开平市人)到工地安排好工作后,骑自行车到另一工地去。11时30分左右,当他骑车至昆明市东风西路瓦仓庄路口时听到路旁有人喊:不能过去。“为什么不能过去?”梁日长下意识地将脚一点地,想停下来看个究竟。就在这时,一股强大的电流顺着梁日长触地的脚尖袭遍了他的全身,“砰”的一声,梁日长连人带车摔倒在雪地里。

  原来,由于天降大雪,堆积在树枝上的雪将高高的银桦树枝压断了,断落的树枝砸在树枝下面的10千伏高压线上,在梁日长经过之前,高压线已被砸断了,断落的高压线带着10千伏电压落在自行车道上。

  路旁的人看到梁日长触电后不知所措,有人立即打电话给昆明市供电部门以及打110报警。很快,110的警察赶到了现场,但是电没有断,梁日长的脚上仍冒着阵阵青烟。二十分钟后,电终于停了。梁日长也永远地离开了他所依恋的这个世界。

  惨祸发生后,梁日长的同事将噩耗告诉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梁日长的妻子崔珍婵。这个弱小的女人根本不相信自己活生生的丈夫已辞世而去,立即和梁日长的胞弟及亲属5人从广东省开平市赶到了昆明。

  在殡仪馆里,面对梁日长冰冷的尸体,可怜的女人痛哭失声。梁日长不是被雪冻死的,而是触高压线电死的。崔珍婵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昆明市供电局城区供电分局(下简称供电局),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待遇。然而,在供电局里,他们得到的答复却是:梁日长是死于不可抗力的事故,与供电局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只能表示人道主义的同情,梁日长的后事你们自行解决。

  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崔珍婵在亲友的资助下料理了梁日长的后事。事故发生后,昆明市各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一审判赔十四万元

  1999年2月28日,崔珍婵怀揣着一份仅有两页纸,却代表着死者妻子、父母和两个幼子诉讼请求的《起诉状》,走进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状告昆明市供电局城区分局。

  原告方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在架设电路时和架设后,应当保证线路与行道树有一定安全距离并应当依法对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进行修剪、砍伐。由于被告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疏于管理,致使断枝将电线砸断,从而导致梁日长触电身亡,被告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供电局则认为:天降大雪是典型的不可抗力,被告并无过错,电力法明文规定,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故供电局不应承担责任。对城市行道树电力部门并不能随便砍伐、修剪,事故发生以前就曾出现过因砍伐妨碍电力线路的行道树而与有关执法部门发生冲突的事例。

  1999年五华区人民法院以(1999)五法民一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认为:本案中受害人在正常的骑车行驶过程中,被断落的带电电线电击身亡,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被告作为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企业,在庭审中不能证明受害人之死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电力法虽然规定不可抗力原因可以免除电力企业的赔偿责任,但受害人之死与天降大雪无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故不能成为免责理由。第一,被告对电网、电路短路、断路没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违反了电力法规定的安全原则。第二,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道树,没有履行法定修剪、砍伐义务。电力设施保护条件明文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庭审中被告尽管举证证明自己曾因砍伐妨碍电力安全的树木而与有关部门发生冲突,以证明自己不能随意砍伐,但不能因此免除其法定义务。第三,被告未尽到应注意义务,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道树疏于管理,致使树枝被雪压断,落在电线上将电线砸断,而树枝被雪压断后,显然是垂直降落,如留有足够安全距离,断枝不可能砸在电线上。因此可以推定被告在行道树与电线之间没有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判决依据有关法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尸检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抚养费和赡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42179元。案件受理费11812元由被告承担。

  二审判补助三万元

  1999年9月14日,供电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称:梁日长之死是由于其疏忽大意,没有发现落在地上的高压电线所致;根据电力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由不可抗力造成的电力运行事故,电力企业可以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及《昆明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部门无权对树木修剪和砍伐。

  今年1月11日(梁日长死亡一年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昆民终字第1231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根据昆明市公证处于1999年4月6日对本案中的行道树与高压输电线路之间的距离进行实地测量,证实线和树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昆明城区供电局作为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企业,在输送电力时并未违背有关的操作规程,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对此有过错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一、撤销五华区法院的判决;二、由供电局补助死者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人民币三万元。案件受理费由供电局负担。

  高空杀手仍逍遥

  据本案受害方律师汤建新介绍,由于对二审判决不服,崔珍婵至今未到供电局领取三万元的补偿金。汤律师认为,昆明市公证处在1999年4月6日所作出的公证书中测量的是树干到电线的距离,而不是树冠到电线的距离,且该公证属事后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作为城市管理部门的电力、园林部门在市区的银桦树多次断枝伤人后不是引起高度注意,积极修枝剪叶消除隐患,而是漠视生命,千方百计推卸责任。目前高悬在昆明市市民头顶的空中隐患仍然存在,只要有风、雪、雷、电,随时都会成为杀手。今天死的是梁日长,明天死的也许就是自己。他认为:一个案件的判决,不应仅仅只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应该考虑到判决结果的社会效益,即判决结果会对社会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和作用。

  6月11日,记者在某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行道树枯死半年无人管》,大意是说昆明市龙泉路、学府路、二环西路许多高达四五米的大树,枯死了半年也无人过问。看来汤律师的话并非危言耸听。

  案后点评

  2000年6月12日,在云南省法学会主持下,云南大学法学院的几位法学教授及省法学会的学者就本案进行了学术上的探讨。

  意见之一:电力法的适用效力和适用范围。学者们认为根据电力法总则的规定,电力法的适用对象是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适用范围是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即电力法是调整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对于发生在电力生产者和第三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否可以适用电力法目前法律尚无明文规定。其次,电力法是部门法、行业法,其主要内容为经济法规范,人身侵权的民事责任只能适用民法通则。

  意见之二:即使电力法可以适用于本案,电力法中关于电力企业免责的条件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也是相矛盾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作为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企业,在作业中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只有一种免责事由即危害结果是由被害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而电力法第六十条将电力企业的免责范围规定为:1.不可抗力;2.用户自身的过错。扩大了电力企业免责范围,缩小了赔偿范围,有悖于民法规定无过错责任制度的立法本意和精神。

  意见之三:本案应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企业,在作业过程中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如果损害结果不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企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其目的是要促使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在作业中要勤勉、严谨,重视安全作业,同时也使受害者得到经济上的补救,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条件是:1.承担无过错责任不是广泛的,要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适用;2.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对象一般是从事危险业务的企业;3.只要有损害事实,且损害巨大,损害事实和危险作业间有因果关系;4.损害的发生受害方是无过错。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只有一个,即受害人故意,如受害人自杀、偷盗。如果是由于一般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如不懂、不注意晒衣物等过失行为引起了危害结果,都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举证责任应倒置,即加害人必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而不是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本报记者马志恒、《云南法制报》记者吴卫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广州某拆棚工地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一死三伤 (2000/06/10 13:55)
工人建筑工地触电身亡 四亲属起诉一审胜诉 (2000/05/09 19:15)
13年前触电失双臂 残疾短跑名将索赔220万 (2000/04/21 13:23)
爱犬触电身亡 主人把“路灯”告上法庭 (2000/04/19 10:44)
鱼塘边私设电网 亲侄女触电身亡 (2000/01/26 16:15)
 新浪推荐
台湾海峡局势
2000高考专题
消夏旅游专题
偷渡客惨死英伦
抗美援朝战争专题
欧洲杯足球赛专题(24小时滚动报道)
新浪商城,全新改版!
新浪50M免费电子邮箱
日本超人气组合SMAP
中国ICP与纳斯达克
新浪网歌手卢庚戌
2000年港姐评选专题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