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龙凤胎”父母索赔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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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7日13:20 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昨日,本报曾多次报道过的中江“龙凤胎死亡案”又爆续闻:中江县法院正式受理白万能、姜文夫妇状告广福中心卫生院,并索赔25.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1998年5月5日晚8时,白万能之妻姜文在中江县广福中心卫生院生下一女(后取名白雪)一男(后取名白天)。该院医生李蓉违反产科常规,未对两活婴作常规处理(剪脐带、清理呼吸道等),而主观地认为两婴儿未足月带不活,便把两婴儿弃于地面。次日,有人发现两婴儿还活着,后经中江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本报及时对此事披露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当事医生被中江县警方刑事拘留。但后经四川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得出此事件“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此时,中江县检察院委托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该中心认为:“婴儿出生后未结扎脐带,是其窒息迅速死亡的辅助原因”。
据此,中江县检察院对李蓉提起公诉。今年3月31日,中江县法院未采信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李蓉有期徒刑两年。宣判后,李蓉提起上诉。6月6日,德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白万能、姜文夫妇认为,由于中江县广福中心卫生院的医生严重不负责任,侵害了白雪、白天的生命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该医院赔偿各种损失25.5万余元。夫妇俩告诉记者,他们打这起官司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钱,而是依据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向世人展示人的生命价值,同时警诫医疗界那些不负责任的医生。
据悉,中江县法院将于本月下旬开庭审理此案。(实习生彭畅记者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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