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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村姑用子弹敲诈邻居 吞苦果坐牢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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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24日10:30 河南报业网
天津消息:北辰区一名乡村青年女子,将子弹装进信封投放邻居家中,恐吓强索2万元,近日被北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北辰人民检察院日前就被告人张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北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16日、19日,被告人、本市北辰区霍庄子镇某村未婚女子张某,先后两次将她书写的匿名信投放到与其对门居住的刘某家院中。信封内装子弹一颗,信中向刘某一家索要现金2万元,称如不听从或报警,会对其子女“不客气”。信中交代让人在指定时间内,将钱交与对门家女孩(即为被告人本人)后,由其送到市内“东北角”。被害人刘某夫妇受恐吓后,多方筹措资金,按信中要求于1月24日上午9时将现金1.2万元交与被告人张某。张某得款后乘车立即赶往市内“东北角”佯装送钱,当日下午2时返回,对刘家谎称钱已被一陌生男子要走。后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此款。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所指控恐吓信为其所书写拒不承认。但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实,被害人收到的两封恐吓信均为被告人张某所书写。北辰区法院近日审理此案,认定公诉机关所指控张某所犯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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