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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广东犯罪嫌疑人何文峰、苏汉森等人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用非法手段骗取瓮安县烟草公司473万元巨款潜逃后会栽到我省公安机关手里。 7月2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10月22日,瓮安县烟草公司通过广东商人何文峰牵线与湖南常德卷烟厂签订了5000担烟草的购销合同。12月中旬,常德卷烟厂通知瓮安烟草公司前往常德结算货款,瓮安烟草公司迅速派出副股长宋锡玉赶到常德提取货款。 1999年12月27日,宋锡玉从常德卷烟厂领取第一笔50万元货款汇票。在宋锡玉前往银行办理转帐手续时,中介人何文峰安排的陪同人员以安全问题为由提出替宋签字代收货款,宋答应后,又分别将200万和223万元的另两张货款汇票交给别人签名。 何文峰指使同伙在473万元货款汇票上签名后,采用私刻的瓮安县烟草公司财务专用章等非法手段,将473万元巨款全部转移到广东高州市的一家假烟丝厂的帐户上。瓮安县烟草公司向何文峰索要这笔巨款长达半年后,于今年6月4日才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473”特大诈骗专案小组,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于6月14日在茂名将何文峰擒获。据何交待,其同伙苏汉森等人潜藏于贵阳朝阳洞路。6月15日,“473”专案小组在省公安厅经侦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在贵阳将苏汉森等人抓获,并在其房间内搜出大量非法伪造的假印章、假批文、假合同以及30多万元的赃款。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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