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进70多万有罪 揭发副市长立功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03日12:40 检察日报
本报讯:就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因受贿罪被判刑不久,检举揭发该贪官的赣榆县供电局原副局长董淑枫被法院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而减轻处罚。7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现年46岁的董淑枫因涉嫌贪污罪于1999年1月22日被连云港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在该案侦查期间,经办案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董淑枫不仅如实供述了其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还检举揭发了时任连云港市政府副市长的鹿崇友向其索贿的重大职务犯罪问题。围绕此线索,省、市执法执纪机关展开调查和侦查,鹿崇友于今年6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董淑枫贪污、受贿案经连云港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经查明:董淑枫在担任赣榆县供电局副局长、农电总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2年10月至1997年5月,多次指使下属农电站虚报线路检修款,从中贪污公款72.3万余元;借为他人安排、照顾工作之机,收受贿赂4.2万元,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贪污犯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董淑枫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赃,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董淑枫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