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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罗爱萍邹高翔实习生罗朝晖通讯员徐小平)近日,因非法接生造成胎儿死亡的犯罪人谢春艳被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还须赔偿受害人王某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殡葬费等共9023·11元。 犯罪人谢春艳于1999年12月间,受聘于白云区新市镇石马村一无牌私人诊所非法行医。2000年1月2日至3日,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证》的谢春艳,擅自为孕妇王某接生,接生中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章程,导致第二产程延长,胎儿吸入羊水窒息死亡。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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