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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林文龙因交通事故身亡后,34岁的付应霞终日以泪洗脸,她一向在家中待业且体弱多病,如今面对穷困的生活手足无措。本来,10来万元的赔偿能解付应霞的燃眉之急,但因付应霞认为有关规定的赔款额有欠公允而拒绝接受,赔偿问题一直悬着,林家大小的日子更是难上加难。 今年3月8日晚约11时,阳江市海陵公安分局刑警队一指导员陈某驾驶粤Q.0066警号小货车从闸坡往阳江市区方向行驶,至闸坡旅游大道大山村路段时,陈某越过单行实线占道快速行驶,与对向驾摩托车正常行驶的林文龙碰撞致林文龙当场死亡。经阳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陈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文龙无责任。 付应霞惊获丈夫命归黄泉直觉心如刀割:林文龙正值37岁宝贵年华,平时在海陵岛试验区一公司当司机,业余开摩托车搭客以帮家用,家庭重担全靠丈夫一个人挑着。如今失去了万般依赖的丈夫,上有老人,下有儿女,想到今后的日子,体弱多病的付应霞痛不欲生。 面对付应霞遭遇,阳江市交警支队分别于4月份两次召集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按有关规定,陈某应赔偿付应霞96625.9元,但付应霞认为有关规定的赔款额有欠公允,如小孩的抚育费只赔1万多元,精神方面的赔偿更是少得可怜。之后,陈某只同意追加赔偿1.4万元,付应霞坚持要陈某赔偿16万元,双方互不让步。 按规定,交警调解两次无效,则交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付应霞于5月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后,定于7月3日开庭,但那天付应霞却因病情加剧无法到庭只好暂时撤诉。付应霞认为,她还会把官司打到底。本报记者林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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