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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刑警第三责任区中队查处一宗侮辱尸体案件,该案疑犯叶某已落入法网。 叶某现年65岁,茂南区袂花镇叶尾村人。在袂花江该村渡口以撑渡为业。据侦查材料和叶某供述,叶某至今未婚,3年前,经人介绍与一名30多岁的外地妇女红某姘居,期间,红某多次出走,今年7月上旬,红某再次回来时,身患重疾,口吐瘀血。叶某找来医生为其治病,红某却不治死亡。红某死于叶某搭建的木屋,该屋位于叶尾村神庙旁。叶某害怕村民发现,对其进行责罚,不敢公开掩埋红某尸体,而将尸体搬上水泥渡船,用草席、被单包扎住,用纤维绳捆绑好,系上包扎好的石块,趁夜深人静,将尸体运往该河段水位最深位置,抛尸体入江中,使之沉入江底。7月16日红某尸体浮出水面,被村民发现报警,茂南刑警三中队和袂花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发现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8月7日将叶某抓获。 我国《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谓侮辱尸体,指引为对尸体进行肢解、鞭打、焚烧、损毁、遗弃等手段,它不但侵犯死者的人格,而且伤害死者亲人的感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应追究刑事责任。 8月9日,叶某被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南方都市报)(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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