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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在近日采访时无意中发现:广州的一些无偿献血活动居然被地下“血头”的黑手所操纵。省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相关法规规定,不得雇用他人或者冒名顶替献血。但“血头”们与一些有无偿献血任务的单位的相关人员相互串通,利用手里控制的一批卖血者,干起非法组织卖血的勾当,双方从中牟取暴利。今年4月份以来,“血头”的黑手先后伸入广州白云区竹料镇、太和镇、新市镇、黄埔区员村、夏元村等地,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每个“血头”从中牟利上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被称为“吸血帮”的“血头”们各立山头,但其操纵手法却无二致:先网罗控制住一批卖血者,与有献血任务的单位搭好线,再安排手下的卖血者顶替献血,然后从单位补给的营养费中吃入黑钱。据知情人称,“行内”排得上号的大“血头”有近10个。记者惊异地发现,3月份在警方打击下作鸟兽散的“结扎帮”(详见本报3月27日报道)五个头目(“老沈阳”、“地主”、“平头”、“大李刚”、“老刘”)居然也在其中。 记者经过半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发现,每个大“血头”都控制着一批卖血者,少则二十几个,多则上百人。据一小“血头”透露,在广州,“血头”控制的卖血者已近上千人。这些卖血者都是打工仔和盲流,被“血头”在广州市血液中心或街头物色,信了“包吃包住有钱挣”的许诺后,住进了“血头”租来的简陋居所。除了每人每天向“血头”交10元至15元的食宿费外,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服从“血头”的安排,顶替别人献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血头”联系“业务”的渠道非常保密,记者唯一能了解到的是,他们总能提前两三天打听到有献血任务的单位及献血名额,并能把无偿献血登记表拿到手。“血头”联系的献血单位一般都会给献血者每人300元至500元的营养费,这些钱一概由“血头”收取,发到卖血者手中的,最多不超过150元。但“血头”仍称“利润”不高,原因是每次“打点费”都得花千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的宣传随处可见,采血点有,献血登记表上则更详细,但“血头”们声称是“唬别人的”。只要拿到“业务”,卖血者就得“拿货”(参加献血),半年采血五六次者极为常见。卖血者中,居然有不少人患有肝炎、性病,据一个叫小张的梅毒患者说:“这是小事,老大(“血头”)能搞掂。”据记者亲历,“血头”搞掂的办法虽很简单,却行得通。即帮助有病的卖血者找一个健康状况合格的人顶替验血,取得合格单后再交给患病者进场采血。为逃过采血工作人员的检查,“血头”手里还备有二三十张乃至上百张的假身份证,随时提供给手下的卖血者。在太和镇的一次献血活动中,记者看到三张稚嫩的面孔。交谈后得知,四川人小谢和湖南人小郭都只有17岁,“小吉林”则16岁,但手持的身份证年龄却都在20岁以上。他们毫无顾忌地自我揭底:这是假的。 经常往来于各处的卖血者还透露,在虎门、揭阳等地,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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