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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受成都市中院指定,依法对兰隆成非法拘禁办案法官一案进行公开审理,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兰隆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据悉,1999年11月15日中午12时许,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太平法庭法官钟秉刚、席铮2人协助该院执行庭法官对青白江区福洪乡进步村6组撕毁法院先予执行公告的村民张祥金、邹大云执行司法拘留。在执行过程中,该组村民李方云极力阻挠,亦被拘留。 不久,被拘留3人的妻子黄定英、林桂金、陈王萍(均在逃)及其亲属在该村治保主任兼村民组长兰隆成的误导下,与该村6组村民约50人于当日下午2时20分赶到太平法庭,围攻正准备开庭审案的钟秉刚、席铮2人。随后赶来的兰隆成看见村民围攻法官,不但不劝阻反而对法官说:“你们将上午抓的村民放了,就没得事了。”这一无理要求立即遭到法官的拒绝。在黄定英等人的煽动下,众村民将两位法官强行推出法庭,欲将法官带回进步村以交换被拘留的3人。110巡警接到报案前往阻止。但兰仍声称:“只要法院放了上午抓的村民,我们就放人。”随后不顾民警的阻拦,挟持两名法官返回进步村6组。直到下午5时许,公安干警才将被拘禁多时的两位法官解救出来。经检查,两位法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岳浩 记者 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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