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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不过户 赔钱悔莫及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26日02:41 江淮晨报

  晨报讯 机动车转卖一定要履行法定过户手续,否则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将负连带责任。最近歙县法院判决的一起附带民事诉讼,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今年初,歙县范某无证驾驶一辆三轮车,途经深渡大桥时,撞倒同方向行人吴某,吴后脑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就死亡赔偿问题,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被害人亲属遂向歙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追加车主郑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法院审理查明,范某驾驶的三轮车系郑从江某处购得,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郑将该车转卖给他人,未办过户手续,他人又将该车转卖给范,直至发生交通事故,都未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郑仍系该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对交通事故应负法律责任。故依法判决被告人范某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40635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郑某对上述赔偿负连带责任。 (记者孙峰 通讯员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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