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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合工大校园命案昨天开庭,被告人是风华正茂的高校学子,仅因恋爱受挫,就剥夺他人生命,断送自己前程,上百名旁听者无不为之痛惜。 昨天庭审开始后,公诉人一再提醒陈海峰,主动投案后还必须向司法机关如实交待罪行,否则不能构成自首,但是陈始终不愿亲口说出:“是我杀了女朋友。”公诉人问:“被害人陈会妮身上的伤口是不是你捅的?”陈回答:“我拿水果刀是准备割腕自杀,陈会妮是在我俩发生争执后在拉扯中碰到的。”在调查陈海峰的杀人动机时,公诉人出示了其在公安机关讯问笔录上的供述:“如果不杀掉她,就得不到她,我就会终身后悔,杀了她,一了百了,我就不再痛苦了。”对此,被告人陈海峰当庭指出:“这不是事实,我没说过这些话。” 公诉人对本案发表意见时,用了“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等语句,认为陈海峰系预谋杀人,因其事先从超市购买特大号水果刀,目的就是伺机杀害女友,在案发时他又往被害人身上猛扎,伤口多达14处,为一般刑事案件中所罕见,且命案发生在大学校园,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陈海峰的律师为其辩护说,陈平时表现较好,主观恶性小,他在校期间年年获奖学金,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又被保送上研究生,可惜他因感情原因一时糊涂犯下罪行,案发后他主动报警供述罪行,如果法庭能够给他再生机会,强制其劳动改造,今后还能为国家做贡献,这样社会效果更好。 陈海峰在法庭上沉默寡言,意志消沉,只有当辩护人当庭读到恋爱期间陈会妮写给自己的信件内容时,他开始抽泣,可见其对女友仍然一往情深。陈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国家、父母培养我这么多年,我辜负了大家对我的期望。”(本报记者阮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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