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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四平街道社区救助管理所了解到,该街道8月份有10余人因未能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而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目前,四平街道可领救济金的人数为430余人。按规定,除退休、长病假、在职职工和念书的学生外,仍有四分之一的人要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 每月领280元的家庭,每月参加劳动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100至200元家庭不少于20小时,100元以下不少于10小时。参加的公益性劳动包括:保洁、保绿、夜间值班、看车棚、铲广告等。每次参加劳动后都要求本人填写出勤情况登记表,由居委会干部作考勤签名,每月15日之前由居委会加盖公章后,交给社区救助管理所。 在该街道属应参加劳动的人员中,有10余人不愿参加劳动,其理由是,“救济金是国家给的,街道无权扣发。”前一阶段,甚至发生了因故未领到救济金的人对居委干部大打出手的事。另有些人,早已在外找到工作,却向街道隐瞒,仍领取救济金。一名在股市里发了财的女士,劳动不来参加,还牵着狗在外溜达,违反了领救济金不能养宠物的规定,被理所应当地扣发了救济金。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四平路街道社区救助管理所为每个领救济金的家庭分设了档案,每户申请领取救济金的家庭,都签订了一份《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承诺书》,其中第5条就有“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同意停止救助”。(记者 吉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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