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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广州经商的郭女士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眼前这个事实:仅仅三天前还活生生地、在电话里和她有说有笑的丈夫王利国,三天后就变成了一撮没有生命的骨灰!而丈夫是怎么死的?谁签字同意将他火化的?这些情况对家属来说竟然成了无法探究的谜团。 三天前倾过电话骤然闻领取骨灰 前天,双眼哭得红肿的郭女士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连日来她悲惨又蹊跷的经历:郭菊梅和丈夫王利国是哈尔滨人,去年9月来广州经营服装生意,住在白云区新市镇棠溪伦祥东街出租屋。上个月,郭女士回哈尔滨办事,王利国一人留在广州。本月20日晚,夫妻俩通了长途电话,情况一切正常,丈夫王利国还有说有笑。接下来的三天中两人没有联系。谁知到24日晚,哈尔滨当地派出所竟通知郭女士:广州新市镇派出所打电话来说,王利国在广州死亡,亲属速来广州。半信半疑的郭女士第二天一早打电话给出租屋房东核实情况,房东黄某某告诉她,你丈夫不在了,已经火化两天了,你快来领取骨灰吧。至于具体情况,房东支吾不言。 聊罢天夜深回房两三日不见下楼 极度震惊的郭女士带着丈夫的弟弟、弟妹,于26日晚赶到广州。来到事发的出租屋,只见卧床上一片凌乱,满是血痕。房东黄某一见面即拿出一张殡仪馆的收费收据,要郭女士先还清火化费用,然后凭此收据去殡仪馆领取骨灰。再三追问下,黄某和邻居们向她述说了事情发现的经过:21日晚,王利国和几个要好的邻居一起吃过饭,聊了一会天。大约11点多,王说困了,遂上楼去自己房间睡觉。第二天王一直没下来过,众人也没在意。谁知第三天还不见王利国下楼,住在旁边一栋楼、一向和王利国关系不错的小白上楼喊了几声没有人应答,几个邻居开始有些担心,马上找来房东黄某,请其打开房门。黄某遣开众人自行开门入内,发现了死者尸体,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谁签字同意火化家属提两大疑点 王利国到底是怎么死的?谁在通知家属前就签字将他火化了?郭女士和亲戚就这两大疑点多次前往白云区公安分局、新市镇派出所和广州市殡仪馆查询,至今还是没搞明白。前天上午,郭女士在白云分局见到了当时在现场的郑法医。据郑法医称:因为当时家属不在场,所以没能解剖尸体。根据尸表没有枪伤、刀伤等外伤等原因,认定死者排除凶杀,但具体死因不明。现场材料和验尸报告暂不能对家属公开。至于谁签字同意火化的,郑表示他也不清楚。没得到满意答复的家属昨天上午又去白云分局,信访办的周科长表示:警方只是通知殡仪馆将尸体从现场拉走,并为尸体开具一份殓葬证,并没有要求殡仪馆马上火化尸体。尸体到底是谁签字火化的,可以去殡仪馆查问。 蹊跷事甚为离谱 一行字扑朔迷离 下午,一行人来到广州市殡仪馆查询,竟发现了一串蹊跷事:材料显示火化时间为23日晚上,后事办理人和交付火葬费者为房东黄某,而委托人一栏中填的竟然是当时身在哈尔滨、根本毫不知情的郭女士本人的名字!更蹊跷的还在后面:由新市镇派出所盖章出具的殓葬证本是一式四联,殡仪馆保管其中的第二联复写件。在这第二联中的死亡原因一栏中,显然被改动过:除了复写的“排除凶杀,死亡原因未明”一行字外,又有一行明显是用黑钢笔后加上去的字迹:“不留尸体即火化”。殡仪馆方面保证这行字不是他们加上去的,并说他们正是根据这个要求将尸体火化的。为了核实,郭女士又前往新市镇派出所查看了那里保存的殓葬证第一、三、四联,果然在死亡原因一栏中根本没有“不留尸体即火化”字样。有关人士分析,由于尸体已经被火化,想找出王利国的具体死因几乎不可能了。到底是谁加的那行字?这显然是王利国尸体被蹊跷火化的关键。郭女士书面请求白云区公安分局调查。至记者发稿时获悉,白云区分局已经将此事列为信访案件着手进行调查。本报将继续对此事作追踪报道。 记者赵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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