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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戎报道 尽管有关方面多次催促,丈夫莫名其妙死亡、又莫名其妙被迅速火化(详见昨天本版消息)的郭女士至今不愿去领取丈夫的骨灰。她说:“我一定要讨个说法!”昨天,郭女士已经委托律师,准备一旦查清丈夫遗体被无故火化的责任人后,就将之告上法庭。 据家属和邻居们反映,死者王利国生前健康状况极好,1米76的个子,体重80公斤,平时感冒发烧等小病都不怎么有。为人开朗,和邻居相处都很融洽。王利国和郭女士夫妻俩在白云区新市镇都办理了暂住证,户籍所在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有登记,联系起来十分容易,并不存在因通知不到家属而不得不事先火化的因素。 据殡仪馆介绍,正常情况下,处理死者的程序是这样的:由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即殓葬证),通知殡仪馆来运尸体,存放在殡仪馆。期限一般为15天。期间家属可以选适宜的日子前来办理后事,签字火化尸体,交各项费用等。如果存放到期家属未来,馆方还要想办法寻找家属或单位,殡仪馆不能私自处理尸体。至于为何王利国火化后留下的材料中委托人一栏中的姓名竟然是当时不在场、也毫不知情的家属郭女士,馆方一位接待人员解释:这只是死者的相关信息而已,并不一定要家属到场亲自填写,家属对此毫不知情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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