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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位曾两次义务献血的现役军人母亲生病手术后却没能按规定享受到相应的“免费”优惠。连日来,该青年军人手持“硬件”材料四处讨说法。 尽管已接到了部队的催返令,但在蓉的22岁天津军事交通学院现役战士刘泽波,却还在愁眉苦脸地为一笔离谱的“输血费”而四处讨说法。小刘是郫县郫筒镇望丛村3社人,服役期间曾于1999年8月18日和今年8月29日两次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共献了400毫升。小伙子献血的“境界”也许很实际:“妈妈身体不好,自己献了血说不定哪天会对她有益处。” “益处”说来就来。8月中旬,从天津回蓉探亲的刘泽波就“撞”上了妈妈生病。是月21日,50岁的刘母白玉仙因患子宫肌瘤症住进了郫县中医院,顺利接受了手术。29日,小刘替母亲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一下子傻了眼:出院清单上竟有一笔输血量为400毫升的1330元“输血费”。他大惑不解地赶到该医院检验科质询:“按有关规定,献血者,其家庭成员可免费享用与他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我献血400毫升,我母亲治病享用400毫升,正好免费,咋个对她冒出那么大一笔输血费呢?”检验科医护人员口气肯定地回答:“我们收费没错!”他们没有作详细的解释。 按有关献血“优惠”实施程序,患者在所就医医院缴纳了输血费后,再持结算清单和身份证去市血液中心领取相应数额的退偿金。昨日上午10时,刘泽波去血液中心按自己400毫升的献血量,领取了880元退偿金。谈到自己替母亲在医院缴了1330元输血费的事,血液中心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明确指出:“郫县中医院多收450元是不合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他们最多可按每袋(200毫升)多收取10元附加费。医院那样做,会让那些踊跃献血的人们寒心的。” 昨日下午4时许,郫县中医院检验科一姓罗的主任证实了这起收费风波。她声称:“我们的收费没有问题。原先我们的临床用血是从附近温江县血站送来的,自两年前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后,我们的医用血便开始从成都市血液中心输送,路途远,损耗大,又要妥善保管。有一定的中间环节,所以也应当适当多收点费用。”对此说法,刘泽波当然不服。他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准备在离蓉前向有关部门弄个明白,绝不想花那笔离谱的冤枉钱。(记者李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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