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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家住广州荔湾区宝源路的阿英,紧张了数月的一颗心总算得以舒缓了:在婚介所认识的男子李安红对她骗色劫财后,终究未能逃出法网,日前被荔湾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千元。阿英也从中吸取了沉痛的教训。 37岁的阿英聪明能干,是个做生意的好手,多年来也颇有积蓄,只是与丈夫离异后,一直为婚姻问题所困扰。今年4月,阿英到荔湾公安分局报案,称遭两名歹徒入屋抢劫,其本人也因反抗被歹徒打伤。公安人员迅即展开侦察,5天后即将27岁的李安红捉拿归案。随着侦察工作的深入,案情却出现了戏剧化的变化:阿英向公安部门道出案件的原委,原来作案者只有李一人,而且还是自己“引”入家中、比自己年轻10岁的“男朋友”。 原来,李安红是自四川来粤的打工仔,4月初,他见阿英刊登在报上的征婚启事后,通过一个婚姻介绍所结识了阿英,尽管他已有妻儿,却谎称其妻子已因车祸身亡,使阿英对他顿生同情。两人颇为投契,几天后阿英虽然拒绝了李的求婚,但相识的第十天的晚上,两人到上下九逛街之后,阿英就带李安红回家中留宿,却不知是引“狼”入室。翌日早上,阿英起床去洗手间,忽听得房门有声响,回房一看却见李安红正欲离去,阿英顿起疑心,遂要李安红洗漱后再走。李安红进洗手间后,阿英对房内的财物进行检查,发现放在床头柜上的移动电话不翼而飞。即要求李交出,结果不但被拒绝,而且还被打得头破血流,双手也被捆绑,李在阿英家中搜劫得手饰、现金等款物后才逃离现场。 案发后,阿英既怕李安红报复,又怕此事说出来羞于见人,但对李骗色劫财又心有不甘,便出现了向公安部门报称两名歹徒入屋抢劫的一幕。在报案的同时,阿英竟还对李安红抱有幻想,主动联系其将劫去的款物还给自己,岂料李已将劫得的财物或自己占用或变卖、挥霍掉了。张青 钟珮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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