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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凌晨2时多,西安市东郊公司北路63号院发生一起罕见的酒后杀人案。死者宋某脖子几乎被砍断,生殖器被割掉。杀人者张某与死者无冤无仇,只是酒喝多后才做出如此残暴的恶行。 9月3日下午,5时至7时,32岁的张某(无业人员,已婚,有一子),和其表弟等人吃了羊头、羊肚,喝了一捆啤酒,天刚黑,张某又到一位朋友家喝了一些白酒。喝到晚9时,出了朋友家门,又和另外三人到家属院门口夜市上喝酒,每人喝了一瓶啤酒。晚11时,张波又随朋友到宋某家,宋说其媳妇、孩子晚上不回来,张同宋等4人又喝起了酒。喝到半夜,其他两人离开了,宋让张继续陪他喝。此时的张某又喝了三四瓶啤酒。9月4日凌晨2时多,张上完厕所,迷迷糊糊中感到宋在打他,就用台扇将宋砸倒在地,然后到厨房拿菜刀将宋的胸部砍了两刀,并在宋的脖子、腹部连砍数刀,将其生殖器残忍地割下扔在一边。早晨,清醒过来的张某发现自己闯了大祸,向110打电话自首。据胡家庙派出所干警查明,张和宋在一个院居住,平时认识,没有深交,两人也无宿怨,不存在仇杀。看来嗜酒如命,不仅会害了他人,最终也会害了自己,“酒鬼”当从中汲取教训。(记者 张永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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