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浪寻宝大行动,
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中新社网站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罚站罚出精神病 学校要赔四万七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9月05日17:44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沈阳9月5日消息:辽宁朝阳市学生被老师体罚导致精神分裂案已有了一审结果:老师体罚学生事件所在学校 朝阳一中被判赔偿受害学生姜某经济损失4.7万余元。

  据辽沈晚报报道,朝阳一中初三学生姜某代理人诉称,自1998年下学期因未参加班主任老师郑某所办英语补 习班,受到歧视,经常被罚站,精神受到刺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经住院治疗,至今年5月,花去医疗费几万元。要求被告 朝阳一中郑某赔偿医疗等费用和精神损失费共计73万余元。被告朝阳一中对此予以否认。

  经法院审理查明,学生姜某由于迟到、完不成作业等原因,多次被班主任郑某在走廊罚站,罚站后造成姜某不爱 说话,总趴桌子等。

  今年4月,法院组织的司法鉴定认为:姜某患有延迟性应激障碍,发病与所经历生活事件有直接关系。

  法院认定姜某被经常罚站,使其精神长期处于压力和压抑之中,导致精神障碍,行为人郑某负有主要责任,法院 一审判决由朝阳一中赔偿原告医疗等费用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6000元。

  对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读新浪新闻 得手机大奖
新浪奥运专题网站
趣味心理测试
星光无限俱乐部
新浪网推出奥运短信息手机点播服务
《音像世界》杂志第8期
2000高考专栏
悉尼奥运神秘特使降临北京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