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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周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日前她的一位朋友在本市一家医院生了一个男孩,当时曾向医生提出能否把胎盘给她,结果被对方拒绝。周女士说:“胎盘是从产妇身体里取出来的,为什么不能给产妇?” 周女士也有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她对记者说,当年生小孩的时候,根本没有向医院要自己的胎盘,不是没有想过而是不敢想。有人说胎盘是大补的东西,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吃胎盘,想到自己的胎盘被人吃掉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这是对产妇的不尊重。一位曾在医院妇产科工作过的护士向记者透露,确实存在医护人员吃胎盘的现象。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已经做了妈妈的年轻女士,其中一位女士说,产后如何处理胎盘,医院应该首先征求产妇的意见,这是对产妇应有的尊重,胎盘是制作生物制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重要原料,这说明胎盘是有价值的,如果医院把产妇的胎盘卖了,也应该付给产妇应得的那份钱。 据了解,有专门的生物制品公司和药厂向医院收购胎盘,胎盘没有统一的市场定价。市生物制品研究所有关人士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去医院收胎盘只是象征性地给点劳务费,一个胎盘5毛钱,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劳务费也涨了,一公斤不到10元钱,但有些药厂收胎盘是什么价就不得而知了。市生物制品研究所原来生产的胎盘球蛋白已经停产几年了,原因就是成本太高,生产越多赔得越多。 记者从卫生部有关部门了解到,对于胎盘的处置权问题,国家还没有明文规定,都按各医院自己的规定办。现在有人提出胎盘的处置权问题,医院应该征求家属的意见,处置权还应给产妇本人。本报记者郑淑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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