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新浪寻宝大行动, 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
|
|
|
本报讯 (记者 谭海清 通讯员 侯建华)高明市的农民曾冠坤替朋友“出头”,为了索讨一台传呼机,刺死一人刺伤一人。9月21日,曾冠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执行死刑。 1998年6月20日晚上,叶某在高明市甘泉街,见到原赊销过其一台传呼机的曾某在一商店门口,腰间挂有一台传呼机。叶便上前突然抢去曾挂在腰间的传呼机,转身跑走。曾某追赶叶某被叶殴打。曾某便回到商店门口,见到朋友曾冠坤,曾某便要求曾冠坤一起去找叶某要回被抢去的传呼机。 当晚11时许,两人找到叶某向他索要传呼机,叶某坚持要曾某付清赊销其传呼机的欠款400元才能给回,三人因此发生口角。曾冠坤见状从身上抽出一把长30厘米、宽3厘米的匕首,在叶某背部、枕部、颈部刺了三刀,致叶某当场死亡。现场一群众上前阻拦,也被曾冠坤刺伤。 佛山市中院审理此案时称,曾冠坤犯罪手段凶残,后果严重,以故意伤害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南方都市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