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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正在北京某医院住院的河北省唐山某公司青年李海波给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打电话投诉,陈述自己因听了北京一家电台的广告宣传,服用了内蒙古一家中药厂生产的某中成药中毒,造成肾病住进了医院。 -喜出望外发现“良药” 李海波今年29岁,中等个头,穿着病号服,他精神十分痛苦,噙着眼泪向记者诉说自己受广告误导后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 他曾患泌尿系统炎症,今年3月,正当他焦急地寻找有效的药物医治时,4月初,他偶然听到北京一家广播电台的“健康茶园栏目”中播出了内蒙古一家中药厂生产的某中药,一位称“李专家”在广播中声称,“这是纯中药、无任何副作用”。这家中药厂的说明书上也公开宣传无毒副作用,使用安全。同时,对消费者没有提出任何警示性的说明。他听完广播后喜出望外,暗自思量:“这下有了治咱病的良药!”于是,他专门打电话向北京一家经销商咨询,他介绍自己的肝脏不太好,不知能否服用此药?一位自称“王主任”的女士介绍,此药是纯中药没有任何副作用,它是经过肠胃吸收,不经过肝脏,因而无影响,并告诉他此药能治好他的病,他听之后于4月15日迫不及待地到北京一家药店买了10盒。尔后,他又参加了“五一”北京地坛举办的咨询活动,见到了北京的“王主任”、沈阳的“李专家”,建议要他服7个疗程、21盒,于是,他在现场又买了12盒药。 -特效药吃出4个“+号” 他服药一星期后,身体渐渐感到不适,胸前还出了疹子。为此,他分别打电话向北京的“王主任”、沈阳的“李主任”询问,都回答说:“这是药症的反应,说明体内正在排毒……”他听后深信不疑,继续服用。到了5月中旬,他已服了3个疗程、9盒药时,身体反应愈加剧烈,开始出现恶心、呕吐,身体消瘦。这时,他不放心,再次打电话反映自己身体症状,沈阳的一位“李专家”解释,这是药物的正常反应,并让他增加服用治胃的药。当他服药到5月底时,恶心、呕吐的症状不但丝毫没有减轻,而且出现了尿浑浊,此时他心情十分紧张和焦急,几乎每天打电话找两位“专家”咨询,回答都十分坚决:“药不能停!”他实在不放心,到当地医院做了检查,发现蛋白4个“+”、糖4个“+”。他将医院检查的结果再次打电话分别告知两位“专家”,她们不承认当地医院检查的结果,并不以为然地说:“这是药物正常反应,是排毒的过程,几天就会好的,不必到医院检查。”他听后也没有全信,由于身体难受,停服了几天药。当他把停药的消息再次打电话告诉沈阳一位“王大夫”时,她十分自信,夸口地说,这中药是世界上唯一能治好这种病的特效药,要继续服下去,否则将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同时,还告诫他,要继续加大药量。 这时,李海波身体越来越差,于7月上旬住进了唐山一家医院。在他住院期间,把身体状况打电话告诉沈阳“毛主任”和“王大夫”,她们嘱咐他,要继续增量服药,不要住院,吃坏了身体由我们负责,愿写字据下保证。后来,“王大夫”还威胁他说,如不听“毛主任”的话擅自停药后果自负。后来,他再打电话到沈阳就找不到这些自称“专家”的人。 他在唐山一家医院住了20多天不见效果,于8月2日转院住进了北京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经医院大夫检查,认为肾小管损伤比较严重,诊断为“肾小管简质性肾病”,属于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发展下去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其病因是患者服用了某中药中的“关木通”中毒引起的。另据北京市中医医院一位药剂师介绍,中成药中的“关木通”连续服用二周以上对肝和肾有损伤作用。还告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正式把‘关木通’列为有毒成分药”。 该医院大夫告诉李海波,由于服用了这种中药,导致肝的转氨酶升高,给治疗肾病增加了麻烦。因为治疗肝病和肾病所用两种药物是互相对立,给治疗肾病增添了困难。李海波说到这里,流下了痛苦的眼泪。他说,我有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才一岁多,现在病成这样,为治病使家庭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已花了2万多元,今后怎么让我继续生活下去,简直不想活了…… -将广告误导向消协投诉 李海波由于广告误导造成身体伤害向市消协投诉后,引起市消协的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立即赴医院向患者和医生分别做了调查,并把情况速向生产厂家做了通报。生产厂家派生产厂长到市消协听取其意见。市消协领导向厂方通报了李海波的病情同时,严肃地指出在广告宣传和药品说明书上存在的不实之词,厂方表示认真接受,并相应采取了措施:一是立即修改广告内容;二是修改药品内的说明书。由于李海波病情复杂,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争议很大,市消协建议双方到法院调解。 李海波的遭遇应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警惕。为此,市消协忠告广大消费者:一是要增强识别违法和虚假广告的能力,不要随意和盲目轻信媒体上的广告,以免上当受骗。尤其是医药广告,对其宣传的治愈率或有效率、功效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广告内容不要相信。购买药品时要遵医嘱,以免造成人身的伤害。二是如发现违法、虚假广告要敢于揭发和举报。三是因违法、虚假广告造成严重伤害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文/杨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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