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新浪寻宝大行动, 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
|
|
|
本报讯 (记者 谭海清 通讯员 侯建华) 一个流窜于江苏、广东两省的特大伤人、抢劫团伙,日前被佛山市中院作出判决,主犯赵连伟被判处死刑,同案其他四犯分别被判处8到13年的重刑。 赵连伟,男,1965年出生,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1999年2月9日,赵连伟与夏某在江苏省太仓市一酒店唱完卡拉OK后离开,夏某在该酒店三楼电梯门口因争电梯与袁某、张某、万某等人发生争执而引发双方打斗。赵连伟遇见便从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朝袁、张、万等人身上乱捅,致袁某伤重死亡,张某重伤和万某轻伤。赵连伟随即逃离现场。 1999年5月4日,赵连伟、唐华、白云峰等人窜到佛山市某娱乐城玩乐,晚上11时许,他们以吃宵夜为名将两名服务员骗到一酒店房间,拔出水果刀威逼事主脱光衣服,然后劫去现金、财物一批。 此后,这个以赵连伟为首的抢劫团伙先后在南海市平洲区某俱乐部、番禺市市桥镇某歌舞厅、佛山市某夜总会、南海市某山庄、中山市沙朗某夜总会、南海市桂城区某酒城,6次将18名服务员骗至事先入住的酒店房间,威逼这些服务员脱光衣服,然后对其进行抢劫。先后共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0多万元。 佛山市中院审理该案后作出以下判决:赵连伟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万元;唐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白云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张兴君、杜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今年9月18日,赵连伟在佛山市正法。(南方都市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