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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的哥”金某为车资一事与乘客发生纠纷,一怒之下,金某心生歹念,驾车撞向乘客报复泄愤。撞人后金某 驾车逃离,慌乱中又将迎面正常行驶的一名摩托车骑士撞成重伤。昨日从北塘区人民法院获悉:金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及过失致人重伤罪,经法院一审判决,将对其执行有期徒刑6年半。 1999年8月3日晚23许,金某驾驶着无营运证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将乘客沈某等3人从郊区胡埭镇送至锡城北 塘大街接官亭弄弄口,双方为车资问题发生争执。乘客沈某和陈某认为金某要价不合理拒付车资,并对金某进行殴打。金某遂 驾车离开现场至三里桥附近,调转方向再次行驶至接官弄弄口,见沈某等人仍站立原地未离开,便起意报复,驾驶汽车向沈某 等人撞去,将沈某和陈某撞倒在地。尔后,金某在驾车逃跑途中,又将迎面开着摩托车过来的徐某撞倒在地。 事发后,金某驾车逃到锡惠桥附近时,拨打“110”报警,称其驾车遭劫,在逃离时撞倒1人。 经法医鉴定,沈某和徐某均已被金某撞成重伤。(李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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