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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外来工早婚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1日 14:21 南方日报

  前不久,未满18岁的打工妹小罗和未满20岁的男友小刘从深圳回乡结婚。两人“未敲钟先入饭堂”,女的身怀六 甲,小俩口只好趁早办了这件“终身大事”。

  据其工友称,他们所在的深圳市布吉镇工业区这样的“少年夫妻”还有很多,几个后生仔和他一起到深圳打工,十七 八岁的,大多在外面找到对象,有的都快要做爸爸了。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的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和20岁。但是,在外来打工青年中,早婚早育现象十分突 出。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深圳特区300万外来工中,90%以上是正值婚恋阶段的打工仔、打工妹,而其中十六七岁的 少男少女相当多。他们因早早步入社会,情感往往把握不住,很容易就走进早恋早婚早育的误区。

  来自四川达县的打工妹小陈今年刚满16岁,去年下半年她到宝安区石岩镇某电子厂打工不到两个月,就和该厂一个 叫阿伟的打工仔好上了。小陈出身农村,家里较穷,初中没毕业便到深圳打工挣钱。阿伟与小陈的情况相似,也许是同病相怜 ,正处在花季的这对少男少女在单调的打工生活中很快产生感情,不久便偷尝禁果。两人也只好早早打道回府结婚生子。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年轻的父亲、母亲因挑不起家庭这副重担,往往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给自己、家人及社会带来 诸多问题。来自湖南的打工仔何某今年刚满22岁,4年前在深圳打工时与一打工妹好上了,不久便洞房花烛夜,现在已是两 个孩子的爸爸了。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何某的收入很难解决一家四口的生计问题。为此,何某便和一伙人干起了偷盗打劫的 勾当,结果锒铛入狱,被判刑10年。

  毫无疑问,一些外来青年从过早谈爱发展到早婚早育,不仅违反了《婚姻法》和有关计生政策,也影响了青年男女的 健康成长及人口素质的提高,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可想而知。近几年来,有关部门虽然加强了对外来工的管理教育,但这方 面的效果并不明显。为此,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对外来青年宣传婚姻法和计生政策,给打工妹、打工仔娱乐活动的场所和条 件,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使他们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做,防止过早涉及婚恋。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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