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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骨灰遗失赔偿四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2日 02:44 江淮晨报

  晨报讯:日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全国罕见的四川省首例公墓管理方遗失骨灰案件已有一审结果。 据判决,死者亲属获赔4000元精神损失费。

  1996年清明节时,成都市民冯某等人到成都凤凰故园公墓祭扫亡父之墓时,竟发现父亲的墓不见了。到1997 年清明前,仍没有找到冯父的骨灰。公墓方赔偿冯某等人带香炉墓穴两座,又支付了4000元钱给冯某等人。冯某等人不服 ,于1999年3月起诉到成都市金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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