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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关于“津成”公司王敏的举报信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2日 17:22 来稿

  举报信

  关于“津成”公司王敏涉嫌使用假身份证实施犯罪的举报。

  犯罪嫌疑人王敏为"沈阳津成"公司经理,其为了达到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的丑恶目的,伪造和使用了假的身份证, 假身份证姓名为"李长兵",号码为:510722680805115,假身份证上的地址为:四川省三台县景福镇松树湾 村。

  王敏于1999年12月5日入住到东直门海运仓1号京东宾馆(总参一招)。(涉嫌犯罪的行为实施地为北京)。

  王敏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捍卫社会正义,本人特此举报,期望执法单位秉公执 法。

  另据2000年1月5日的《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辽沈晚报》其实已知道"李长兵"的真实身份,但其在当时知 情不举,请一并对其进行调查。

  呈: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举报人:王海

  电话:64058187 2000年1月12日

  附:王敏("李长兵")电话:(024)191-626732213804075247

  《辽沈晚报》记者张威:13504010134、024-22716250

  京东宾馆总机:010-640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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