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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查封房 卖主进牢房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8日 15:50 沈阳晚报

  本报讯: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容任何人来破坏,可真有不信“邪”的人。记者1月17日获悉,大东区法院将私自卖 出法院查封房的被告人王旭霞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93年,王旭霞夫妇与朋友高某一起做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没挣着钱,高决定退出。王氏夫妇正好也愿意独 自经营,双方便友好地分手。这以后,王曾陆续向高借钱,连本带利共计8万元,但她一直没有还钱。高见自己讨要无望,便 向大东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经法院调节,双方达成了在1998年12月31日前偿还欠款的协议。但直到去年,王一直没有 还钱。高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大东区法院受案后,于去年1月27日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在2月底前自动履行债务,逾期将强制执行。但王 对法院的通知仍没有反应,法院便于5月依法查封了王的三室住房。王在接到裁定书后没有积极还款,反而在8月偷偷地将房 子卖了10.5万元后,跑到外地躲了起来。

  去年9月15日,大东区法院依法将王旭霞拘留。11月,大东区检察院指控其犯有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将其提起 公诉。不久前,王被大东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记者张晶通讯员王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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