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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专讯 日前史先生到高雄路电信局交话费,话费单据上显示他去年12月份的移动电话费是55-60 元。他心里纳闷:这个月总共不过打了一两个电话,话费怎么可能是50多块钱呢?史先生来到山东路电信局进行查询,大厅 内的话费查询系统显示,实际上他当月的手机费只有5.6元,另外50元注明的是“无委会代收”。 史先生搞不懂“无委会代收”是啥意思,于是拨打8008600139咨询。“一位先生对我出言不逊,说‘ 你倒霉,看着办吧。’”一气之下,史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电信局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他经济损失一分钱。日前,青岛市 中院二审判决,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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