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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阚晓玉)自沈阳市出台的“撞了白撞”的交通法规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的反响后,成都人曾就是否在成 都市借鉴“撞了白撞”展开激烈的讨论,但却一直得不到确切的答案。昨日,记者在成都市交警一大队看到该项法规在成都市 初步施行的雏形:行路人违章,与行车人同“罪”。 昨日上午,10余名因走路违章的行人被请进了成都市交警一大队,在一间特地设置的交通违章学习室里接受专门的 学习。学习室两边的墙壁上贴着交通画报和一些交通规则条款。像学生在课堂里上课一般,违章人员坐在学习室内,由一名警 官专门向其讲授交通法规知识。 据警官介绍,将走路违章的行人请进学习室学习交通法规,以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的惩罚,这在成都市尚属首次 。 据统计,成都市有大约2/3的交通事故与行人、非机动车有关,而其中又有很多是由行路人的违章行路而引起的。 但在此之前,由于成都市的交通法规只是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车人有约束;对违反交通道条的行路人,却一直没有一套合 适的法规来约束。由此,在成都市的行车人当中,便形成了“开车的怕骑车的,骑车的怕走路的”的观念,也使许多行路人视 道路管理条例于不顾,违章闯红灯、违章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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