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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乘客李某将一包重要的文件忘在出租车上,可当他好不容易通过出租车公司领导找到司机时,却没能拿回所丢 之物,原因是他拒绝支付的哥索要的50元误工费。昨日,他向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 据李先生讲,元月6日下午3时左右,他的车在锦锈花园附近突然出了故障,李先生便将车丢在附近的修车场修理, 坐上一辆出租车回家,结果在梁家巷下车时因疏忽将一口袋东西忘在出租车上了。 “其实,那包东西不值几个钱,都是一些票据之类的文件,不过有些重要。”据李先生说,他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司 机,并打电话与那司机取得联系,“哪知他送来后,竟一开口要50元钱误工费,说是两次开空车给我送东西耽误了正常营运 ,你说,他这不是明摆着敲诈吗?”李先生执意不给,结果没有拿到东西。 “我没有敲诈,50元钱是打表钱,我空车给他送东西回去,他应该出这笔钱。”据的哥彭某称,当失主第一次给他 打电话要他送东西时,他正好将一客人送至石羊场,他是开空车给失主送去的。“哪知等我风风火火地开到府青立交桥时,失 主竟打电话过来说他正在逛人民商场,说晚一些时候再与我联系。”“下午5时40分左右,失主又给我打电话,说他在梁家 巷他下车处等我。我又是开空车去的。失主主动拿出20元钱,说给我买包烟,我说我不抽烟,两次开空车计费的话至少要5 0元,便要失主给我支付50元误工费。”“可是失主不但不给反而还说我趁机敲诈,我想我没那个义务非给他送过去不可, 便对他说,到公司拿去。” “要50元误工费,这不过分!”的哥彭某所在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称,“我们司机开的是营运车,两次给失主 送东西,耽误了营运时间,适当的收取一些误工费没有错。” 那么,这50元误工费是否是敲诈?华楚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条例,该司机索要50 元误工费并没有敲诈之嫌,失主有义务赔偿该司机在送还失主所掉之物受到的经济损失。而司机有义务将拾到的东西交公。早 报记者童敏实习生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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