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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公开进行诈骗的洞头县郑祥平,元月18日被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1日,郑祥平持伪造的乐清市人民法院罚款通知书到该市黄华镇二村的在押犯张某家中, 对张母称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要张母替其儿子交纳罚金1500元。因张母确实无钱而未交钱给郑。次日,郑又持伪造的乐 清市人民法院罚款通知书到该市北白象镇高岙村的在押犯高某家中,对高妻称自己是市法院工作人员,硬要高妻替高交纳罚金 1500元,高妻只得向他人借1000元现金交给他。 王晓勇(20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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