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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及时报案并保护现场 受害人死无对证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4日 13:07 成都商报

  “我父亲被人撞死了,肇事者也全部承认,但现在我听说检察院不仅不起诉,还要放人。”新都宋小姐又气又急地找 到记者。

  据宋小姐称,1998年11月4日,她弟弟宋彪用老年三轮车载着父亲宋朝顺在川陕路上骑行。过街口时,一辆五 羊125摩托车自垂直方向急速驶来,挂翻宋彪的老年车,父亲当下摔出,昏迷不醒。事发后,宋彪推起老年车,喊来一辆人 力三轮车,与摩托车车主陈忠清一起将父亲送往医院。在医院,陈忠清借故离去,并从出事现场骑走摩托车。次日,宋朝顺经 抢救无效死亡。此时,宋家人才想起到交警大队报案。

  去年4月,宋彪终于在公园路发现了停在一餐馆外的肇事摩托车,并顺利将陈忠清挡获。随后,交警大队对此作出了 陈忠清负全责的责任认定。在公安机关,陈忠清对自己撞人一事供认不讳。

  但一晃半年过去了,宋家人迟迟不见陈忠清被押上法庭审判,遂多次到有关部门询问,本月上旬,宋小姐一家惊闻不 起诉,感到极为不解和不服。

  事情果真如此?记者日前赶往新都县检察院了解情况,证实因证据不足,他们已对陈忠清作出不起诉决定。据该院起 诉科承办检察官称,新刑法中交通肇事罪为在交通事故中违章致人死亡。违章是形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而在他们接到的所有 卷宗中,没有说明陈的行为是在违章过程中造成的。为此,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但由于宋彪自己首 先破坏现场(指出事后即将所撞的老年三轮车推走),陈也连人带车消失,加之当时又没及时报案,请交警进行事故勘查,因 此关于陈是否存在违章行驶的证据一直无法补足。而按照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两次后仍证据不足者,不予起诉。因为从法律的 角度来说,一切要以证据说话。同时,他告诉记者,这并不意味着从此陈忠清就完全逍遥法外,本案中的不起诉是相对不起诉 ,若今后证据补足仍可进行起诉。但不管怎样,一起法律暂时无法追究的案件就此形成。

  对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检察官称,此认定是根据有关规定,据肇事人事后逃逸作出,受害人可据此向肇事者要求 民事索赔。而在法律关系中,由于缺乏证据,此认定无效,故难以据此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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