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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侵占 十八农妇告村官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6日 11:01 检察日报

  1999年10月21日,秋雨伴着片片落叶。李素芬、卿国君、易安菊等农妇又一次长途跋涉到了四川资阳。 她们还是去市国土局再次反映自己的耕地被非法占用问题的。那里的领导还是那句话,等研究了再决定。又去找她们的代理人 :“我们在村里的日子不好过!”代理律师说,要相信党、相信政府,要相信法律早迟会给你们一个公道的,回去等着吧!

  农妇泪洒金土地

  四川省资阳市中和镇龙嘴村7社,是一个虽偏僻却美丽的山村,共有男女劳动力57名,男人大多出外打工,留 在社里从事农业劳动的除社长胡德平和三两个有劳动力的男人外,肩负着玉米良种制作任务的是30名妇女,她们任劳任怨,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去年上半年,平静的小山村掀起了风波。原来,1986年末,村支书胡清根、村委会主任黄基水(当年是村会 计)等7人决定私人集资,以村的名义办一个红星木器加工厂。村干部找到社员胡德才协商,占用胡家坳田槽土100余平方 米耕地,每年减150斤公粮以作补偿。第二年三月,木器厂落成,却不仅把厂前10名社员的公路占地占用了,厂四周社员 分划的责任地均受其影响。

  当时社员对此很有意见,但考虑到是村里办的企业,据村委会主任说他们办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且房子已建 成,大家只好认了。

  一晃12年过去了,去年4月,村民得知村上已将此房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了7社社长胡德平之兄胡德辉, 作为农家私房居住。社员们找到村干部,请求将此103平方的简易破旧的房子拆除,让这块一碗泥、一碗油的金土地复耕。 可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行!村民们提出,这明明是买地盘,此房要卖,就在社员大会上公开拍卖,使大家都有买的机会,但答 复还是不行。最后,李素芬、易安菊、卿国君等18名妇女向村上和镇上请求,她们10余户人凑4200元将此房买下来拆 除,以便这块土地复耕。可是,村镇干部面对18名农妇泪流满面的请求,还是说“不行!”

  李素芬等又找到村委会主任黄基水,黄称我只卖了此房产权,房外的公路占地没卖,土地没有卖。这简直是笑话 ,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卖房不拆,不等于连地一起卖了吗?李素芬等又找到村支书胡清根,胡称此地为非耕地,三年不使用 便作废。

  农妇们找到国土所咨询,才知村干部在此建房未办任何手续,根本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既然未办理国土使用证 便是非法占地,何况此房12年来承包和出租的收入均归村干部私人所有,除给胡德才减了三年的公粮外,对其他人没有任何 补偿,如再卖给私人,将给这块土地带来更大的危害。于是,她们又找到镇领导,请求由她们买下来拆除还耕,可是仍得不到 支持,这群妇女在镇政府大哭起来,她们不明白自己仅为热爱这块土地而劳累奔波,声声的哀求换来的却是别人的白眼。

  十八农妇告村官

  1999年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四川电视台播出某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后,在龙嘴村引起强烈反响,农 妇们拿电视里非法占地的情况与本社的情况对照,认为村干部不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已经不对,如今又将房屋卖给 社长的兄弟,收入归己更不对,决定去找电视台讨个说法。

  8名妇女带着希望赶到成都,找到四川电视台。可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她们又找到省政府,信 访办的同志耐心地听完她们的的诉说,电话了解了情况后,希望她们回资阳找市里有关部门解决。

  农妇们回到资阳,找了各有关部门后,又再次找到村、镇领导,可结果仍让她们无法接受。镇驻社干部还向她们 “晓以利害”,叫她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法律何日给公道

  年过半百的李素芬忽然想起省信访办一位大姐曾给她们说,你们口头讲不清楚,请个人给你们写个材料要好些。 于是托人寻找了个代理人。

  代理人对18名农妇深表同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 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条规 定,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非法占用土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乡(镇)村企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 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超过批准的用地数量占用土地的,多占 的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第四十七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 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 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18名农妇的请求都是合理合法的,理应得 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村干部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然而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以调解方式解决更利于安定团结 。

  代理人和记者一同前往找到龙嘴村的村干部,黄基水对占地和卖房事实供认不讳,声称办乡镇企业可以开绿灯, 他已跑了有关部门并送了报告,对这些刁民不整一下不行。当代理人和记者问黄基水可否坐下来调解化干戈为玉帛时,他竟然 说,对这群刁民,我可以叫全村2000多人每人出10元钱来打官司。

  无奈之下,18名农妇凑钱于7月23日正式向中和镇法庭提起诉讼,状告龙嘴支书胡清根、村委会主任黄基水 、7社社长胡德平3人,请求判令被告拆除非法建筑,恢复耕地原貌,并赔偿经济损失。中和镇法庭接了案子,奔波了四个月 的农妇们总算松了一口气。

  可是,两天后,法院却告知农妇们,被告占用的是7社集体土地而非社员个人土地,此案第三被告是7社现任社 长,本案只能将胡德平作为原告才能受理。代理人辩称:根据民诉法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被告非法侵占了龙嘴村7社的集体耕地,与7社的社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理所当然可以作原告;只 要是公民发现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违法行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执法部门起诉。几经请求,法院仍然坚持己见,并宣称:如 果你们能将现任社长罢免,由新任社长作原告,本庭即可受理此案。

  这不是明显地出难题吗?

  资阳市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说,按法规,此事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处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过应先由 国土部门处理后,如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代理人又再次找到市国土局领导,他们说,此事要依法处理,但行政干扰太大,最终可能还是要法院解决……

  吴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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