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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以身抵债被奸怀孕 恶男人面兽心令人发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9日 12:52 南方日报

  因欠债300元,一名年仅13岁的幼女被迫以身抵债,并怀上身孕。获知这一令人发 指的事件后,省妇联负责人与本报记者昨天火速赶往英德市。这天下午,强奸幼女的黄兴灶被英德市公安局逮捕。

  13岁幼女怀孕四月

  这宗因欠债而被债主强“娶”并被逼奸成孕的严重事件,是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检查组意外发现的。

  今年1月5日,英德市区城北居委会在清查流动人口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时,惊人地发现在洋塘村租住的阮某家一名1 3岁的幼女小路(化名)已怀有身孕。居委干部意识到这一事件的严重性,当即将小路带走,并将此事通知了城北派出所。这 时,停止哭泣的小路才小心翼翼地说出作孽者是本市波罗镇的黄兴灶,他现租住在城南陵园路58号。城南派出所立即将黄兴 灶带回审查,同时将小路送到市妇幼保健院检查。经查,小路已怀孕4个多月。随即,小路母亲阿石被请到派出所。

  阿石出生于英德波罗镇一个贫困农村家庭,7岁那年,她非但未能像同龄小孩一样背起书包欢天喜地去上学,反而因 出麻疹未得到及时诊治而病瞎了双眼。1982年,17岁的她万般无奈地嫁给了一个身患心脏病、疝气的老光棍汉,并生下 二女一子。阿石的丈夫经不起家庭负担的折磨,于1994年撒手西去。家庭沉重的担子一下子全落在阿石这个29岁的盲眼 女人身上。半年后,她含泪将大女儿和儿子留给夫家兄长,自己带着不满8岁仅读了一期学前班的小路来到张陂镇,与一个长 她16岁,右手仅剩一个大拇指的残疾男人阮阳金生活。

  1997年,阮家捡回一个弃婴,原本紧巴巴的日子就更加吃紧了。1998年腊月十五,阮家再也揭不开锅了。老 阮只好打发小路去大湾镇找表叔黄太阳借点钱回家过年。

  表叔“丈夫”人面兽心

  三天后,表叔迫不及待地来到张陂阮家,急催还钱。阮家哪里筹得出300元?孝顺的小路说:“爸爸妈妈不要哭了 ,我们借的那300元,只用掉10元钱,就把剩下的290元先还给表叔吧。”黄太阳“关心”地说:“那你们怎么过年呢 ?”黄太阳借故支走小路后说:“不如这样吧,我有个本家阿叔,在英德城里开间糖烟酒店,他大儿子跟人学修理,很有前途 ,就是个子矮了点,我看小路嫁过去,一则可以得到一笔彩礼,二则你们也可以搬到城里住。”阿石当即反对:“小路才12 岁半啊,去打工还债还可以,怎么能嫁人呢?”“旧社会的女孩不也是十二三岁就嫁人?既然你不肯,那我明天再来收钱。” 黄扔下话悻悻地走了。老阮小心翼翼地对阿石说:“表叔说的话也不无道理。小路虽小,但已来了初潮,成人了。早点嫁出去 对她对我们都有好处。”阿石没有吭声,只是搂着女儿猛哭。小路不明就里,一边安慰母亲,一边自己哽咽失声。

  次日,阿石向黄太阳求情:“可否让小路先去黄家打几年工,等她长大点再说。”黄太阳却说:“人家是要娶媳妇, 不是要保姆。”无奈的阿石再次认命,她提出:“我们要搬到英德住才能办这件事,我不想让人笑话。”在座的黄太阳那个本 家阿叔黄家荣及其儿子黄兴灶忙说:“行!行!”经商量,那300元钱由黄家荣还。又过了一天,黄家荣父子来到阮家,将 900元交给阮阳金,算是彩礼。大年三十,黄家安排人将阮家搬到英德租屋居住。大年初一,黄兴灶又给阮家送来500元 安家费,并提出马上带小路走。阿石说:“小路的月经还未净,起码要到年初六。”

  初六,黄兴灶迫不及待地骑着自行车来到阮家要带小路走。阿石不肯,黄马上变脸,凶神恶煞地说:“不行也得行! 我给了你们1400元,搬家用了1000元,再加上给黄太阳的钱,加起来起码有几千块,你们还得起吗?”阮家只好眼睁 睁地看着黄兴灶将小路带走了。

  28岁的黄兴灶身高仅1·51米,尽管黄家到处托人作媒,却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嫁给他。如今有了这么一个娇小鲜 嫩的“妻子”,真是饿虎遇见了羔羊。回到家,黄兴灶不顾小路的手推脚踢,强行对惊恐、伤心抽泣的小路两次施暴。

  可能是阿石与黄家不断交涉,更可能是没办结婚登记手续害怕暴露,黄兴灶每次完事后都把小路送回阮家,需要时就 骑车来将她带走。每每听到自行车响,小路都胆颤心惊。听着女儿那一声声“妈,我可不可以不去黄家”阿石心都碎了,她下 定决心要想个办法让小路逃离虎口。

  机会终于来了。1999年10月1日,阿石在南海工作的大哥回英德老家探亲。他听完妹妹的哭诉,当即带小路转 回南海。这时,包括小路本人在内,都不知道她已怀孕两个多月了。

  小路去南海后,黄兴灶父子天天到阮家来要人。当获知小路已去南海打工,黄家说不交人就要还钱,连本带息共89 00元。无奈,老阮只好打电话叫小路的舅舅把小路带回来。

  10月8日,小路回到家的当晚,黄兴灶就把她拉走了。面对野蛮的蹂躏,小路哭着说:“我已经两个月没来月经了 ,可能已经怀孕了,请你放过我吧!”第二天黄找来试纸一验,发现她果真怀孕了。然而,黄兴灶并未因此放过小路,直到案 发前一天,他仍然强行对已怀孕4个多月的小路实施奸淫。

  一群可怜的法盲

  据医生推算,小路的怀孕日应是1999年7月24日,这一天正好是她13岁生日。

  综观此案的前前后后,造成这一严重恶果,是由于无知和不懂法。

  始作俑者黄太阳是法盲。材料表明,黄太阳除从黄家荣处得到他代阮家偿还的300元外,并未收取其他报酬。他确 实知道小路当时只有12岁半,他将一个未成年幼女介绍给他人为“妻”,供人奸淫,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人士称,从 现有的法律文件看,如何追究黄太阳的法律责任,这是值得有关人士研究的问题。

  作孽者黄兴灶父子也是法盲。当黄兴灶被问及知不知道与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是犯罪时,他说自己只读到小学 4年级,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只认为花钱“娶”妻是理所当然的事。

  受害者小路及其家人也是法盲。老阮和阿石这两个文盲加法盲,客观上导致了恶果的发生。阿石竟不知道法定结婚年 龄是多大。她自己17岁初婚,也未与现在的“丈夫”老阮办理结婚登记。孝顺的小路是文盲,也是法盲。愚孝使她对父母表 叔的安排没有反抗。她知道父母欠了别人的钱,自己唯有认命,压根儿没想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感叹地说:“发生这样的悲剧令人痛心。提高农村女性的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迫在眉 睫,任重道远。”

  “我真后悔呀!”小路的妈妈说着说着忍不住就抹眼泪。小路也陪着妈妈低头抽泣起来。本报记者林艳萍通讯员夏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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