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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8日电春节是旅游高峰季节。在春运正忙的今天,无锡市公安局、旅游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旅游客运车辆 安全管理的通告》,在全省率先对旅游客运车辆“套”上“缰绳”。 无锡市的这个通告共有10条,其主要内容为:凡从事旅游客运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或安全驾 驶5年以上的经历;凡从事旅游客运的单位或个体承包人应当取得工商管理和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格;9 座以上的旅游客车须取得旅游主管部门制发的“旅游汽车定点”标志牌后,方可从事旅游客运业务等。(江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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