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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大笔一挥 刑期减掉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6日 22:07 郑州晚报

  本报讯 新野县两名法官因伪造裁定私改刑期近日被依法逮捕。

  去年7月,新野县检察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李大成盗窃摩托车案件时,一举查获新野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黄同显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齐书勤共同涉嫌私放罪犯案件。

  经初步查明:1983年12月27日,新野县新甸铺镇杜桥村村民李大成因犯强奸罪,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1995年8月26日。李大成在省一监服刑期间,通过其父亲李正田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县法院 认定:李大成申诉无理,决定不予受理。在此期间,李大成之妻找到黄同显说情,想让李早日出狱,黄答应帮忙。随后黄同显 找到时任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的齐书勤,二人共同预谋改判李大成案件。1988年5月10日,齐书勤以认定事实有误,量刑 过重为由,伪造裁定,将李大成有期徒刑改判为7年,并将裁定书送到了河南省第一监狱。李大成出狱后,不思悔改,又伙同 他人盗窃摩托车再次入狱。

记者张秋玲 通讯员豫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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